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措辞严厉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高识别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对各地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要依法从快从重处理,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
国家发改委在这份名为《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开展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成立食品价格检查领导小组。
同时,各地要建立与工商、公安、质检、宣传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突出重点品种,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三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不过,国家发改委也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成本推动正常转嫁与借机哄抬价格的界限,区分企业自主定价与串通涨价的界限,区分价格信息服务与操纵价格的界限。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报道价格主管部门为稳定食品价格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对市场上出现的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要立即调查处理,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组织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宣传国家价格政策,组织经营者开展价格自律活动,向社会作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承诺,主动杜绝各种乱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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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须建发言人制度及时澄清价格问题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出通知要求规范猪肉价格秩序,全面清理生猪等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各项收费,取缔非法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国家发改委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从严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引导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和经营企业加强价格自律,端正价格行为。
在加快生猪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上,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原良种猪场和标准化规模饲养场粪污处理、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措施,千方百计增加投入,改善生猪生产条件。
同时,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群众反映较多的价格热点问题要及时澄清情况、表明态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维护社会稳定。
全国猪肉涨价以来少数商贩制售病害肉
新华社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发展改革委、公安、农业、商务、卫生、食品药品主管部门,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猪肉市场管理。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5月份全国猪肉涨价以来,少数不法商贩借机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有关部门虽然采取了积极措施,加大了对猪肉市场的管理力度,但目前上述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
全国即将展开食品质量整治
工商总局已派出6个督查组
新华社电 为加强食品等产品的安全监管,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抓紧制定中,预计8月中旬后下发实施。
记者6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工商总局日前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加强食品安全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从7月30日起,工商总局已派出6个督查组,赴河南、湖南、内蒙古、山东、陕西等重点地区,对食品安全和猪肉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颁布后,工商总局立即组织力量,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即将下发各地工商机关。工商总局同时决定,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并已着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此外,针对当前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为重点,加强市场巡查,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系统、农村“一会两站”作用,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好猪肉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