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2007’北京·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技术论坛”上传出信息,《建筑石膏》国家标准即将修订,目前修订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希望此事引起业内的关注,同时提醒相关企业,新标准将为磷石膏全面资源化创造条件,企业应有所准备、抓住机会。
据了解,国家标准《建筑石膏》GB9776-88于1988年颁布执行,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标准已与现实状况不相适应,如标准中的“原料”只针对于天然石膏。而目前工业副产品如磷石膏、脱硫石膏、盐石膏等经加工后都可以制取建筑石膏,建筑石膏的原料范围实际上已经扩大。新修订后的国家标准将更加贴近实际,适用范围将更加广泛、更具备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磷肥行业“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是:磷石膏年处理量超过1000万吨,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率由目前10%提高到20%。磷石膏的综合利用中,很大一部分是将磷石膏替代天然石膏制取建筑石膏。因此磷肥协会提示,《建筑石膏》国家标准的修订及其标准的要求,当引起企业特别是高浓度磷复肥企业的充分重视。协会特别提示以下几点:一是在新的标准中磷石膏是“产品”而不是“废渣”。既然是产品,企业就应对磷石膏树立起产品意识,将其与其他产品同等管理,纳入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范围内,并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且严格执行。二是磷石膏既然是原料,就要符合“修订意见”中的标准要求,企业要加强磷酸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控制,千方百计提高磷酸的磷得率,提高水洗净化效果,降低磷石膏的杂质含量,提高磷石膏的质量和稳定性,这是磷石膏实现资源化的根本前提。同时,协会还提示企业注意中国建材工业协会科教委员会常委吴兆正提出的磷石膏作为建材产品原料需具备的五点要求:成分的无害性,物态的适用性特别是游离水含量要低,含量成分要有稳定的均匀度,有足够的规模化供应数量或可服务年限的保证,价格低廉具备经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