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重疾险迎来“标准定义”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将于8月1日开始实施。此举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并作了明确表述,有利于保障保险客户权益。

  目前国内市场有200多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存在差别,造成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理解上的差异,也让一些营销误导行为有机可乘,导致保险理赔纠纷的发生。

  依据国际经验,在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种中,发生率和理赔率较高的疾病集中在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大疾病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发挥重大疾病产品的保障功能,规范约定了6种必保疾病,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业内人士认为,这可以防止重疾险产品华而不实。

作者:佚名 来源:京报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