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紧急公告,决定暂停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8月3日后启运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8月3日(含8月3日)前启运的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一经检出问题,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总局。
据悉,近日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先后从印度尼西亚输华水产品中,多次检出重金属汞、镉和禁用药物呋喃西林残留超标,以及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并已按有关规定作了退运或销毁处理。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保护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定立即发布紧急公告,暂停产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进口。
又讯 近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冻海鳗鱼中检出沙门氏菌,从冻鱼肚中检出单增李斯特氏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菠萝丁罐头中检出该种罐头禁用的柠檬黄色素。针对不合格情况,广东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经依法对上述产品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以来,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先后从来自印度尼西亚的水产品、棕榈油、椰子油、可可豆、咖啡豆、饼干和罐头等121批食品中检出药物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和带有有害生物等安全卫生问题,均依法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