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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探索执法督察位置前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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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监督和保障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能的重要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不断完善。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践工作中,辽宁营口市质量技监局勇于探索,开拓思路,建立了执法督察位置前移的工作模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狠抓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在高质量的行政执法中预防过错发生。把执法督察的“关口”首先放置在业务培训上。一是把上级培训和自主培训结合起来。一方面坚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局、省局和地方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另一方面加强执法人员持续学习的自主培训。二是把按计划培训和按需要培训结合起来。为保证培训的系统性,每年都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的设置就是把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整体,培训时兼顾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学好实体法和程序法,熟练经济法及其目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层次。按需要培训就是根据市局的阶段性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预先确定培训内容,使执法人员做到学以致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培训效果。三是把强制培训和兴趣培训结合起来。执法岗位上的应知应会知识,强制灌输,达不到要求,不许上岗;一般业务知识,采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识假辨假演示、疑难问题研讨等形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学习兴趣。

  严格案卷评查,把好预审关口,在履行程序中减少过错发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是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体现。行政执法文书是复原案件的唯一依据,也是复议、诉讼的重要证据,具有不可逆性。所以,在执法督察中要严格把住案卷质量关口。一是制定《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督察办法》,让案卷质量考核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系统周密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分标准》,按评分标准为案卷质量评分。二是制定《常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要点》,为执法人员制作执法文书提供方便条件。《要点》是对国家局《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解读》的精炼,结合省局最新要求和兄弟执法部门执法文书的优点,涉及常用的22种执法文书,内容清晰,携带方便,易于操作,很受执法人员欢迎。三是把好预审关口,把可能发生的错案挡在预审之外。市局把案件审理的督察也作了前移,上案审会的案件必须先由法规科预审。四是做好个案的事中和事前指导,把可能的失误消灭在萌芽之中。法规科变坐等案件上门为主动出击,坚持靠前指导、贴近督察,经常到执法部门,帮助分析案情,甚至随执法人员到现场,监督办案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个案服务。

  加大督察力度,剖析问题原因,在反复检查中避免过错发生。好的执法责任制度,只有得到认真执行,才能发挥作用。《督察办法》实施后,市局按《办法》规定定期抽查案卷,并且每年都要进行三次行政执法大检查。检查通过听、看、考、访”的方式进行。听汇报、看情况、考行政执法人员、访行政相对人。通过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提高。纪检监察部门也配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每年都搞一次“效能监察在行动”的明察暗访。对案卷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坚持定期通报制度,使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始终保持高度重视,减少了过错行为的出现,有效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错案。

  面向社会普法,邀请各界监督,在依法办案中遏制过错发生。市局邀请了20多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为义务监督员,一旦发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可以直接向局长举报。同时通过普法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3·15、安全月、质量月等载体向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利用技术监督法研究会、质量协会、计量协会、标准化协会等平台,宣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程序;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办案。

  提高执法艺术,树立服务品牌,在寓服务于监督之中阻止过错发生。近年来,市局一直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工作中树立服务品牌,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基于这种理念,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双下”活动,以实际行动帮扶企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观名优企业,开展“心系企业”大讨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观念;提出行政执法艺术性的课题,召开行政执法艺术交流会。这些措施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缓解了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降低了行政执法错案率,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作者为辽宁营口市质量技监局局长)
作者:刘忠泽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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