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局事故处王刚处长本月3日透露,《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一个月以来,已有个别司机在发生轻微事故后,因没有及时挪车而导致交通拥堵受到罚款200元。事故双方当事人主动撤离现场、自行解决赔偿事宜的交通事故已占符合《办法》规定的轻微事故总数的近六成。
拥堵报警比去年少近60%
据“122”报警台统计,7月1日至31日,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报警比上月同期下降了43.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8.2%。
车险处理期缩短近35天
市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7月各保险公司平均车险处理周期为11.2天,比《办法》实施前缩短近35天。市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助理马骥表示:“我们会尽快出台‘轻微车险定损标准’,以避免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