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美国宣布对以下农作物内/表霜脲氰(Cymoxanil)的规定了限量:葡萄:0.1 ppm, 干蛇麻草球果:7 ppm, caneberry:4 ppm, 莴苣头: 4 ppm, 荔枝:1 ppm, 马铃薯:0.05 ppm, 葫芦类蔬菜9组:0.05 ppm, 及果类蔬菜8组:0.2 ppm。
本法规于2007年7月11日生效。有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07年9月10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请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6-0331。
本补遗全(最终法规)文可从以下地址获取:联邦纪事,2007年7月11日(第72册,第132号) [第37641-46页],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July/Day-11/p13419.htm。
这是继2006年5月10日联邦纪事公布的一份通知后采取的措施,在该通知内,EPA宣布获悉一份有关要求改变以上商品内/表霜脲氰(Cymoxanil)残留限量的杀虫剂申请。
本通知可查阅:联邦纪事:2006年5月10日(第71册,第90号),通知页数,第27247-27249页;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6/May/Day-10/p69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