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目前快递行业的赔偿纠纷越来越多,除了消费者自我 保护意识不强外,行业不规范、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也是问题。
没保值快件损失得不偿失
前段时间,做二手笔记本电脑生意的陈小姐委托广州圆通速递公司将价值7000元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发往江苏省。可一般只需两三天即可送达的货品迟迟未能到收货人的手里。心急如焚的陈小姐三番四次地拨打公司的客服电话,得到的回答均为“在查”。大约过了10天后她才被告知快件已丢失。由于没有为快件保值,速递公司只肯赔偿1000元。陈小姐忿忿不平:“我的货品价值7000元,丢失后速递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快件实际价值赔偿才对。”
记者问及在接收笔记本电脑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是否告知贵重物品最好保值时,陈小姐表示没有。她告知记者,由于她已与圆通快递有业务往来数月,从来没有出过事情,因此也觉得不会有什么事情。“我们是小本生意,每笔赚的不多,如果再保值,就要加收3%的保价费,利润就太少了”。
快递纠纷一直呈上升趋势
在接到陈小姐投诉后,记者按照陈小姐提供的快递公司电话联系,但一直处于忙音状态,截至发稿为止还未联系上。不过,记者从广州市消委会了解到,目前关于快递纠纷一直呈上升趋势。产生的纠纷大多数与陈小姐的状况类似———快递的快件损失、快件丢失还有快件延误,消费者往往在赔偿上处于劣势。“这方面在法律法规上都处于一定的空白,没有人管,因此,我们在调解时,只能根据《合同法》以及以前的《邮政法》来作为法律依据,但这些依据由于并不是特别适合快递行业,因此消费者往往在赔偿上处于劣势,比如只按重量来赔偿,但往往相当多的贵重物品在体积和重量上很小。”
另一方面,记者获悉,在快递服务中的保值服务,往往被消费者所忽略。“其实在快递前进行保值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但相当多的消费者为了省一点费用而不进行保值,因此在赔偿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新标准对赔偿有具体规定
不过,在快递服务的纠纷中,无法可依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变。记者获悉,由国家邮政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机构负责起草的我国第一部《快递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刚刚公布。在这个意见稿中,记者见到了关于赔偿问题的规定:赔偿细则规定了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值赔偿,如果没有保价,还是按照重量来赔偿,最高不超过100元/公斤。该意见稿还规定了快递业务员必须对贵重物品行使快件保值的建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