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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ADR监测工作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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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推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日前,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考核标准》,每半年和年终对各县局ADR监测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从组织制度建设、网络延伸、宣传培训、信息利用、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ADR报表数量、报表提交的时限、报表的真实性、规范性等方面对ADR监测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考核标准的出台,将推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有利于ADR监测工作的健康开展。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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