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28日,科技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批准首批“重要技术标准研究”重大科技专项试点单位的通知,将通过地方试点评审会的绍兴市、深圳市、上海市、乌鲁木齐市等四市申报的“技术标准”试点单位作为首批专项试点单位,并要求其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实施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