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计量基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7月10日开始实施。新《办法》参考国际上对计量基准的定义,从计量基准的实际作用方面对计量基准的内涵做出了重新规定。
计量基准是我国量值的源头,也是我国量值与国际接轨的接口,在计量领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早在1987年制定发布了《计量基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原《办法》发布施行20年来,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我国的计量基准体系已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考虑到原《办法》中关于计量基准的定义与国际不接轨,同时也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新《办法》没有继续沿用原《办法》的定义,而是参考国际上的定义,从计量基准的实际作用方面对计量基准的内涵做出了规定。
新《办法》加强了对计量基准保存单位的要求,对计量基准保存单位的法律保障、运行经费、技术保障、人员、环境条件、质量体系、参与和组织比对的能力以及进行量值传递的能力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