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9日,瑞士联邦通讯局制定了关于电信设施通信的法令(OOIT)。
该法令部分修订了联邦通讯局关于电信设施通信的法令(OOIT)。本修正案涉及附件2的修订。修订附件2是由于依照欧洲邮电管理局/电信委员会(CEPT/ECC)的决议,采用了分配给道路交通和交通远程信息处理(RTTT)的5805-5815兆赫的新频带,分配给超宽带技术- UWB某些频带(3400-4800兆赫、4200-8500兆赫、4200-8500兆赫、30-12400兆赫,以及2200-8000兆赫)。
下列无线电接口法规已经改进:在868.600-868.700兆赫频带的报警系统、在174-230兆赫频带的陆地数字音频广播系统(DAB)。新的无线电接口法规已经拟定了测风、气象探测和气象雷达领域的法规。关于在1785-1800兆赫频带的无线电麦克风的无线电接口法规已经精简成唯一的一项无线电接口法规(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