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年第三代移动通讯到数字电视,再到高清晰影碟机的标准竞争,愈发凸显了技术标准在信息产业领域的突出位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韶钢集团公司运输部电务技术主任罗东元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技术标准的战略研究。
罗东元代表说,技术制造业流行一种说法:“三流企业卖劳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技术,超一流企业卖标准。”关税壁垒逐渐被扫除之后,技术标准便成为一些国家垄断和控制国际市场、保护和发展本国市场的手段之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洪认为,掌握标准就意味着拿到了市场的“准入证”,其背后蕴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数字显示,在全世界1.6万项国际标准中,99.8%是由国外机构制定,中国参与制定的不足千分之二。郭洪说,由于起步晚、技术积累薄弱,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初期大量采用国外标准和国际标准,大大加快了民族产业的发展速度。但支撑产业核心技术的标准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业的发展水平,使我国信息产业在战略路径上跟踪模仿,依附性较强。
宁夏代表马金虎呼吁,我国应尽快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首先,制定技术标准应突出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政府部门和企业应在标准战略的研究上多下些功夫,真正研发出拥有若干项核心专利技术,并通过标准制定强化其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其次,制定技术标准应在注重企业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兼顾产业化规模和市场认可度。广东代表陈勇认为,政府管理的好处是影响大,可以让标准带有普遍性,推广力度较大。但是,由政府制定标准又存在较大的弊端,比如政府对市场需求的反应不如企业灵敏,往往会导致标准被企业真正接受的程度不高,这使得我国目前很多已有标准执行的效果并不好,缺乏真正的市场应用。
此外,制定技术标准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平台上,减少政府干预和暗箱操作。政府在制定技术标准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制定游戏规则、监督企业行为,并协调各方实现强强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