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认证目录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对此,西藏昌都质量技监局已开展3次执法宣传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玩具经营单位12家(次),发放玩具3C认证宣传材料300余份,检查各种童车、电动玩具、娃娃玩具、弹射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等实施强制性认证玩具50余种。
重点检查了伪造和假冒3C认证标志、销售未获得3C证书的玩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3家销售不合格玩具产品商家进行了处理,没收不合格玩具产品51个,货值金额36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