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5日,美国 EPA宣布拟对杀扑磷(Methidathion)的限量进行如下修改:
由于现有坚果(0.05 ppm)和核果(0.05 ppm)杀扑磷(Methidathion)的残留组分别包括了美洲山核桃0.05 ppm及胡桃桃子0.05 ppm的残留限量,因此EPA确定,这些单独的许可限量不再有必要,因此予以撤消。因此,EPA拟撤消桃子、美洲山核桃和胡桃的商品特定限量。
根据相关数据,EPA拟将柑橘类水果的限量(不包括中国柑桔)改为柑橘类水果10组,不包括橘子,并将限量提高到4.0 ppm。另根据现有数据,EPA确定柑橘油的残留限量应为420.0 ppm。因此EPA拟在40CFR 180.298(a)内规定柑橘油的限量为420.0 ppm。
EPA拟改编青草及干草内杀扑磷(Methidathion)的限量,并修订它们的商品术语,改为牧草草料和牧草干草,将原定12.0的限量降低为5.0 ppm,撤消2008年3月31日的截止/撤消日期。
此外,EPA认为,到2007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需要紫花苜蓿及紫花苜蓿干草的限量。因此,EPA拟改变紫花苜蓿及紫花苜蓿干草内杀扑磷(Methidathion)的限量,将其限量降低到5.0 ppm,撤消2008年3月31日的截止/撤消日期,并将紫花苜蓿的商品术语改为紫花苜蓿草料。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 2007年5月2日[第72册,第84号],拟定规定页数24198-24213;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May/Day-02/p8373.htm 该法规拟于2007年7月2日生效。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7月2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