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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卫生检疫与医学媒介生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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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国境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势在必行

  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媒介生物及其携带的传染病病原体随交通工具、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在国境、地区、人群间散播,对世界各地区的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医学媒介生物不但是传染病的储存宿主,也是虫媒传染病的传播媒介,在我国36种法定传染病中有12种是媒介生物性疾病,包括鼠疫、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疟疾、斑疹伤寒等。世界上已经发生了一系列对人类健康十分重要的媒介昆虫从一个国家传至另一个国家的事例,并导致一些虫媒传染病从一个国家传至另一个国家,如西尼罗热、登革热等。

  医学媒介生物的监测是预防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监测,可以掌握该区域范围内媒介生物的密度、种群构成、季节消长及其所携带病原体的情况,及时发现和扑灭外来入侵种群,可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因此,在国境口岸开展媒介生物监测及相关病原体检测,构筑卫生检疫安全屏障,对于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国家经济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我国的医学媒介防控工作现状

  长期以来,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按照《国际卫生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相关要求,在各口岸积极开展媒介生物防控工作,防止相关传染病在各口岸发生和流行。

  现阶段,检验检疫部门在全国各口岸大力开展媒介生物监测检疫工作,配备专业队伍,共有媒介监测检测实验室32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6个、区域性实验室26个。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口岸医学媒介生物应急监控技术协作组,并形成了《全国口岸医学媒介生物应急监控技术协作组工作方案》,负责医学媒介方面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科研攻关、开展培训、参与国际交流与协作等,保证口岸医学媒介生物监测检测工作科学、规范、有效。依据各口岸实际情况、传染病形势,制定不同的工作重点,形成了华北五省鼠疫联防工作组、环渤海区域媒介联防联控工作组、南方八省十一局热带病联防工作组、华东卫生处理技术协作组、东北四局蜱传疾病联防工作组等。

  近年来,检验检疫部门依据各口岸实际,对入出境的航空器、船舶、火车、汽车、集装箱、旅客、行李、邮包等实施严格的检疫及除虫工作,逐步开展了鼠形动物、蚊、蝇、蜚蠊、蠓、蚤、螨、蜱8大媒介生物的动态监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口岸累计发现啮齿动物共19属39种、有瓣蝇类74属208种、蚊类8属87种、蜚蠊9属18种。

  新卫生形势下的积极应对策略

  面对复杂多变的传染病疫情,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快口岸医学媒介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要推动相关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卫生条例(2005)》已经正式实施,作为WHO的成员国,需要履行条例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对《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同时,应就国境口岸媒介防控工作,按照新的要求出台必要的技术标准,为口岸医学媒介生物传染病的防控创造必要的条件,以推动相关工作快速、健康的发展。

  建立国境口岸医学媒介防控中长期规划。一是建立健全病原体监测体系,对国境口岸范围内捕获的媒介生物及其体表寄生虫(如:蚤类、蚊类、蝇类、蜚蠊等)开展相关病原微生物监测,对疟疾、登革热病毒、黄热病病毒、鼠疫杆菌、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沙门氏杆菌、痢疾志贺氏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等病原体进行分类检测。根据检测所得数据,对口岸传播媒介生物性疾病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建立全国口岸媒介生物性疾病预警监测网。

  二是加强媒介实验室建设。应加强媒介病原体检测及相关实验室的建设,建成以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为龙头的媒介实验室网络,建立媒介生物远程电子鉴定机制,实现资源优化组合。

  三是建立应急机制。作为国家疾病防控的前沿阵地,积极与各级地方卫生、疾控部门保持沟通,加强各口岸联合防控。以科学的监测技术、完备的检测手段将国境口岸卫生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肖舒 闫清丽 符玉飞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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