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
《规划》明确提出“十一五”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撑体系、技术服务和推广应用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的新兴产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大幅提高并取得明显成效。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六项主要任务,并在任务安排上突出两个发展重点。一是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二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形成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这是我国首次提出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战略任务。
我国中小企业因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局限,难以跨入信息化门槛。而大型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深化,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网络化生产经营与消费方式,在成本和效率需求的驱动下,呈现出专业化服务外包的发展态势。因此,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尤其是民族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培育一批诸如率先成功打造“中国化工行业信息化服务公共平台”(中国化工网)的网盛科技之类的行业电子商务服务“龙头企业”,成为“十一五”发展的紧迫任务。
为此,《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工程,通过国家引导性投资,促进以第三方平台服务为主流的电子商务服务业态的形成与发展,培育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其发展路径一是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从母体中剥离,逐步形成行业性电子商务专业化服务机构;二是在引导各类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外包的基础上,推进电信运营商、软件企业和系统集成商转型,发展新型服务,扩大服务领域,使其成为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中坚力量。
政府率先应用电子商务
“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子商务应用的目标是基本形成网络化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方式。为实现这一目标,要依赖于不同主体多层次、多模式的电子商务应用。
其中,在大型骨干企业方面,重点是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规划》强调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在“十一五”末,网上采购与销售额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由“十五”的8.5%和2%提高到25%和10%以上。
在中小型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方面,重点是普及电子商务应用。《规划》强调中小企业要积极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外包。“十一五”末,经常性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占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将由“十五”的2%提高到30%。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明确提出政府应当率先应用电子商务,重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务试点工程,二是稳步推行政府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关于政府采购的电子商务试点工程,《规划》提出,将引入市场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适时建设统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部门、供应商等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采购信息发布和交易等方面的全程服务。
此外,《规划》还强调,政府部门要充分利用专业化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在信息处理等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实施服务外包,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的市场需求,既有效降低政府的信息化成本,又切实带动信息技术外包等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