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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式腊味制品将实施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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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式腊味制品》已经省质监局批准颁布,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透露,该标准是强制性地方标准,届时,广式腊肠、腊肉、腊鱼、腊禽、腊畜制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此标准生产腊味产品。

  据悉,在新制定的广东标准里,“酸价”和过氧化值指标对各种腊味的要求是不同的,如对腊肠,酸价指标(以脂肪计)每克≤4.0mg,与国家2005年颁布的腊味新标准酸价指标一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每100克≤0.50克,也与国标规定的一样。而腊肉、腊鱼、腊禽制品的酸价指标分别是:每克≤4.0mg、130mg、4.0mg(板鸭1.6mg)、4.0mg;过氧化值分别是:每100克≤0.50g、0.60g、2.50g、0.50g。

  业内人士表示,该标准填补了广式腊肉、广式腊鱼、广式腊禽、广式腊畜制品标准的空白,对广东省特色传统食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标准指明其只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生产的广式腊肠、广式腊肉、广式腊鱼、广式腊禽、广式腊畜制品。

作者:佚名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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