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0日,加拿大工业部公布电信法案、无线电通信法案。加拿大工业部发布下列修正案:
1. CB-01,第2版:认证机构要求。
2. CB-02,第3版:进行无线电装置加拿大工业部标准和规范认证的认证机构可适用的认可标准,以及管理和操作要求。
3. CB-03,第2版:无线电装置加拿大工业部标准和规范认证的要求。
4. DC-01,第2版:终端设备的符合性声明和注册程序。
5. 同一类型的标志,第3版:终端设备上的认证/注册号的同一类型的标志、申请程序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