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9日,多米尼加制定食品进出口检验和认证制度。该文件对国家之间进口食品退回交换的信息做出了指南,规定了总则、有关食品的鉴定、进口详细资料、退回决定、退回原因、所采取的行动等内容。
生效日期为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