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月26日决定将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逐步撤出我国市场。
甲磺酸培高利特主要用于帕金森氏病症的辅助治疗。研究资料表明,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存在增加心脏瓣膜损害的风险。国家药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品种国内外监测、研究资料进行评价和论证后,认为使用该药的风险大于利益。
目前,我国只有天津中央药业有限公司和法玛林珂公司生产该药。因此,国家药监局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该药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该药批准证明文件将被撤销。两家生产企业应在2007年7月10日前将撤市工作实施方案上报所在省药监局,并在撤市工作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