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认证非强制 牙膏行业面临洗牌的说法尚为时过早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口腔保健品认证工作正在质疑中推进。相关人士透露,可能会鼓励更多的法人资格申请参与认证。

  据透露,由卫生部组织的《口腔保健品功效评价标准》(下称《标准》)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经提交,根据这个标准制定的《口腔保健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的征求意见也早已结束。

  “但后来由于一些其他原因导致这个标准出台时间被推迟,从现在的进度来看,一个月左右应该会有消息公布。”一位近日参加全国口腔卫生工作研讨会的口腔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据介绍,即将出台的《标准》和《办法》基本上就是按照美国牙防学会(ADA)和英国有关的口腔保健品认证标准来制定的,设置的具体标准都是国际最先进的。

  《办法》规定,设立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口腔保健用品功效实验室检测和临床验证的技术能力,口腔保健用品将有统一认证标志。同时,国家认监委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目前可以明确,新成立的口腔保健处不会参与认证,而根据主管部门所流露出来的态度,可能会鼓励更多的法人资格申请参与认证。”中华口腔医学会副秘书长韩亮透露。

  “目前并不确认有哪些法人机构会入围,中华口腔医学会和现已更名为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的原中国牙膏工业协会会向认监委提出申请的。”一位北京的某口腔专家向记者表示。

  但韩亮特别强调说,即将出台的《办法》对口腔保健品企业不一定就能产生多大的影响,而此前有媒体宣称“牙膏行业面临洗牌的说法”尚为时过早。

  “将要出台的《办法》充其量还只是一个行业标准,而且企业认证也完全是自愿原则,认证机构只是通过科学实验的办法对口腔保健品企业提出的相关功效进行验证,由于认证不是强制的,对牙膏企业的影响不会太大。”韩亮说。

  韩亮认为,“只有等到口腔保健品行业的国家标准正式出台,对于那些靠炒作概念的牙膏企业才会真的面临‘大考’,才可能对口腔保健品行业产生约束力,而这还需要一段时间。”

  一相关企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还没有看到这个认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但如果作为行业标准被强制推行的话,对口腔保健品企业的影响势必不小。

作者:汪言安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5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