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电器八成不合格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1季度我省流通领域手机、电池、充电器的质量监测情况:监测共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等5市28家销售企业销售的手机、手机用电池、充电器商品89批次。
其中,手机29批次,合格率100%;电池40批次,合格率60%;而手机用充电器20批次,合格率仅为20%多。
四成手机电池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40批次手机用电池,合格24批次,合格率60%。标准要求手机电池在过充电、过放电或外部短路时应有保护功能,不应出现漏液、冒烟、起火、爆炸等现象。但在本次监测中,有6个批次的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有4批次的电池,在过充电保护试验时,样品爆炸起火,其中三个批次是标称摩托罗拉的样品。
近半电池容量“以小充大”
据专家介绍,标称容量是电池商品的一个重要质量特征指标。在本次监测的40个批次中,有15个批次的实测容量小于商品标识的额定容量,两者之间相差最大的达49%。
佛山市威尔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诺基亚”牌BL-4B型电池,标识容量为850毫安时,实测容量只有431毫安时~445毫安时;标称“MOTOROLA”牌HAC1221型电池,标识容量为780毫安时,实测容量只有433毫安时~484毫安时;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铁达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达信”牌电池,有4个批次的实测容量与标称容量不符。
20元以下充电器均不合格
本次监测的20批次的充电器商品中,电磁兼容特性合格的商品仅有4批次,合格率为20%;有8批次的商品安全试验不合格。
据了解,标称摩托罗拉牌的手机充电器的电磁兼容测试结果均合格。本次监测中,价格在20元以下的手机充电器电磁兼容测试均不合格。
手机电池
充电后烫手应停止使用
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新电池若充电1小时后,电池外壳烫手(合格电池也会发热,但温度不会太高,过后温度会接近环境温度),应停止使用。新电池充满电后,可用一根短细导线短路电池正、负极,若导线发热,则说明电池没有短路保护功能,也应停止使用。
手机电池充电器
购买时不能图便宜
一要看商品标识。包装上应用中文标注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二要看3C认证标记。另外,购买手机充电器不能只看价格,更要注重品牌,选购前要了解所用电池的类型、容量、标称电压等,以便选购与之适配的充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