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进一步贯彻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指示精神,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化、定量化和系统化,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在组织对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现有标准情况进行调研,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2008-2010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国家标准项目,切实发挥标准化在我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本次调研涉及领域包括: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八大重点领域及九个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框架。
国家标准委请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依据以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及其标准体系框架,认真组织填写调查表,并在2007年6月10日之前,将填好的调查表文本及电子版本寄送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填写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可向我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