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出通报,向社会公布了近期发生的起重机械事故,要求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组织好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起重机械事故高发的势头。
据了解,今年1至6月份,全国起重机械事故呈高发态势,共发生起重机械事故37起(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发生的事故除外),死亡4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8.82%和14.29%。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又连续发生6起起重机械事故,死亡9人。
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非法使用仍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二是使用单位维修人员不按规程对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无安全保障技术措施,维修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遏制起重机械事故频发势头,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质量技监局的主要负责人要研究本地区起重机械安全状况,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把事故率降下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配合、监督、协调等工作。
二是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起重机械事故隐患。各级质量技监局要严密排查起重机械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各类事故危险因素;要严厉打击无证和超范围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出借许可证、拒绝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同时,还要坚决取缔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各级质量技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检验机构要严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验关,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要及时告知企业整改并向质量技监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是严格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对事故报告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