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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型式试验抽封样中最具代表性样品的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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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式试验是根据产品标准,对某种按设计文件制造的产品,判断其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标准全部要求的一种全面(全项目)评价试验。它是构成多种认证的基础。近年来,更被广泛应用于出口小家电的检验监管。型式试验检验监管模式的理论基础是当某一产品通过型式试验后,在其结构和安全件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如果其生产质量保证体系稳定良好运行,其产品也将是合格的。但是,由于型式试验需要较长的时间,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每一种型号的产品进行型式试验,而是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来涵盖同一系列下的其他产品。因此,如何选取型式试验样品,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同一系列的同类产品,一般选取风险最大、代表性最强的型号进行型式试验,检验结果涵盖其他同类不同型号的产品。这虽然降低了企业的试验成本,但却对抽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抽取的样品的代表性,就成了保障各类认证监管有效的关键。

  抽封样型号的选择

  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实行的小家电型式试验监管模式,是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定下发的《出口电器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指导下进行的,该规范规定:“试验样品由当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派员从生产批中随机抽取并封存,由企业送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规定未明确如何保证样品代表性。而在抽封样过程中,为保证所抽取的样品是风险最大、代表性最强的型号,必须考虑以下要素:

  一是产品结构、功率、功能等因素。这也是目前检验检疫部门抽取样品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对产品质量风险具有直接的影响,这在《出口电器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中有明确要求。该规范在阐明灯具抽样原则时规定“在产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电器结构或相同电压的规格组成的系列中选择最大输入功率的产品作为试验样品”。以小家电产品为例,不同产品结构的产品风险也各不相同。电动类器具主要体现在运动部件高速运转时,可能带来的机械危险;电热类器具则集中在大功率大电流条件下电气元件的抗疲劳强度上;而混合类器具的风险则综合了上述两个方面。而就功能来说,相对而言,功能复杂的产品由于增加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难度,质量风险也随之增大。

  二是出口量因素。一般情况下,出口量越大,其代表性也就越大,因此对涵盖的众多型号而言,选择出口量大的型号,作为型式试验样品,相对更具有代表性。但是,极少出口的产品型号,虽然代表性不大,但是受技术熟练程度的影响,产品的风险却有所增加,同样值得关注。从这个角度来说,最具代表性并非完全等同于风险最大。

  三是出口国别因素。虽然型式试验抽封样考虑的是产品本身的风险,而与市场无关,但是考虑到不同的国家对产品质量关注度不同,检测技术水平各异,输往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及地区的产品,其产品被检出不合格的几率较大。因此,在抽封样过程中,应尽量考虑出口国别因素,选取以发达国家及地区为目的地,且出口量较大的型号进行型式试验。

  四是产品认证情况。对电器产品来说,认证成为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针对不同国家,需要的认证也各不相同,UL、CE、TüV、GS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而不同的认证,对产品及企业管理的要求也存在差异。某一型号所获取的认证情况,对于抽封样中确定产品的风险也很有帮助。在同等条件下,应尽量选取未获取认证或认证管理相对宽松的型号抽封样。

  五是历年的型式试验信息。对于一个产品系列有多个工厂型号的情况,重新抽封样时应考虑已经进行过的型式试验的信息,根据企业当年或者前一年出口产品的情况,顺位选择风险较大的其他型号抽封样,而没有必要对单一型号重复进行型式试验。因为原型式试验型号经过检测定型后,产品的风险已经不再是最大的了。

  六是其他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除了上述因素外,为使抽封样更加科学,必须尽可能地综合考虑更多的因素,关注可能增大或减小原有评估风险的事件信息,如退货、投诉、抽批检验、体系监管等,根据这些信息,及时修正对相关型号的风险评估结果,进而调整抽封样的方案。

  抽封样方案的实施

  由于原则上要在生产企业的出口生产批中抽封样,所以在基本确定抽封样的具体型号后,必须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安排,以保证抽封样能顺利、及时、可靠地进行。现实工作中,由于企业生产安排的不确定性,并不能保证随时都有确定的封样型号生产,而抽封样工作也不能就此被企业生产计划“牵着鼻子走”,这就需要结合企业生产情况,依据企业分类管理或者企业诚信体系的有关信息,对抽封样方案进行调整,以增强可操作性。

  针对一、二类企业或者诚信度较好的企业,可根据原定的抽封样型号,由企业自行准备3台样品进行型式试验,而不再坚持一定从生产批中抽取。这一方面保证了型式试验型号的代表性,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诚信规范,质量稳定,基本可视同于随机抽取。

  对于其他企业,特别是对新报检企业,可通过一至两批的抽批检验进行摸底,然后根据企业生产情况,从生产批中直接抽封样。虽然抽取的并不一定是原定型号,但是通过型式试验,及时发现质量问题要求企业整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监管风险,这符合型式试验的基本精神。而且,对于其他评估中认为更大风险或更具代表性的型号,可在企业成批生产时,做抽批检验或者针对个别型式试验项目进行委托检验。

  总之,型式试验抽封样是一项技术含量高、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分析、比较,甚至要根据一系列历史数据对各因素重要性赋值量化,并综合各类风险因素大小,才能保证抽封样型号的最大代表性。通过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反复探索,提高抽封样水平,不仅有利于检验和认证监管,对于了解所涵盖的产品也有很大的帮助。
作者:秦斌 刘成早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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