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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标准升级 管理处提醒:新车须防“超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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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以下简称国III标准)7月1日正式实施,大连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处昨日表示,此规定主要针对新车,明年7月1日后,达不到国Ⅲ标准的轻型车(3.5吨以下为轻型车)将无法上路。

  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处目前正在与交警支队的车辆管理部门协商,对于国II标准的车辆,明年7月1日后,大连所有汽车销售商都不能出售,车管部门也不再给国II标准车辆登记上牌。

  随工业企业搬迁,烟囱不断拆除,汽车尾气已经成为影响大连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数据显示,近四年来,大连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污染,机动车分担率高达42%。

  目前,低于国I标准的车辆被称为高污染车辆,大连约有17万辆。这些车辆出厂时没有配置有效的尾气排放控制和净化系统。

  按照56万辆车的统计,大连符合国I、国II标准的车辆超过了70%,但污染更严重的摩托车给环境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据相关部门统计,大连的摩托车数量已经达到了16万辆。

  机动车尾气管理处表示,国Ⅲ标准对尾气排放管理更为严格,基本上都在国家环保目录之内,一些汽车生产商已经提前将国Ⅲ标准的车辆上市,绝大部分轻型车企业已经具备了生产国Ⅲ标准汽车的能力,有的新车还有车载自动诊断系统。

  此前,相关部门曾表示,国内油品质量无法在全国范围提供国Ⅲ标准的油产品,国Ⅲ标准如实施一度引起争议。“但国Ⅲ标准按计划出台,这说明国家认为油品质量可能还得跟着环保节奏走。”

  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处透露,针对汽车尾气的管理,“现在是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但总体上,大连正在一步一步地收紧尾气排放的管理标准。

  管理处提醒,市民购车时,应注意新车是否在国家公布的环保目录内。

作者:王继富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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