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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新标准出台 消费者又多四道维权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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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诸项新标准无疑是给家电业又带上了新的紧箍咒,而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又多了4道维权“护身符”。

  ●电热水器安全事故责任归厂家

  从7月1日开始,消费者使用电热水器出现的安全责任将由生产商负责。据了解,电热水器新国标由性能标准、安装规范、安全标准三个标准构成,其中性能标准已于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安装规范今年5月1日起实施,安全标准则于昨日起实施。

  据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前执行的国标相比,新标准最大的变化是,明确规定了电热水器厂商必须解决威胁消费者洗浴安全的环境带电问题。新国标明确规定:电热水器生产企业必须采取防环境漏电技术,不具备该技术的电热水器产品将禁止上市销售。在国家标准强制实施之后,若消费者在使用电热水器的过程中发生了用电安全事故,责任将归生产厂家。

  ●新能效标准让燃气热水器更节能

  昨日起正式实施燃气热水器新的能效标准规定,不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燃气热水器禁止上市销售。

  据中国五金协会透露,燃气热水器新的能效标准把燃气热水器的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热效率值不低于96%;二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8%;三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4%。

  ●禁氟令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前不久联合下发公告要求,自7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得在家用电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氯氟烃作为清洗剂。

  自9月1日起,任何企业(包括生产企业以及经销商和零售商在内的所有流通企业)不得销售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禁止进口、出口以氯氟烃物质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和以氯氟烃为制冷工质的家用电器产品用压缩机。

  ●饮用水卫生新标准考验饮水机制造业

  于7月1日实施的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修订,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且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等。这一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新标准的出台和强制执行,无疑会成为衡量饮水机中的水是否符合标准的一个依据,一批不达标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据悉,目前国内只有康佳尔A6水处理器通过了新国际检测。另一方面,由于对饮用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标准的实施,势必推动水家电企业向创新要利润。因此对水家电行业的升级发展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作者:桑雪骐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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