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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布了首批节能强制性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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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质监局、省经贸委日前联合发布了我省首批降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涉及火电、热电、水泥、炼油与烧碱等高耗能行业。标准将给全省高能耗企业套上“紧箍咒”。

  首批发布的5项能耗限额标准,涉及我省4个行业370多家企业。调查显示,上述行业总能耗4495万吨标准煤,约占全省总能耗的37%和工业能耗的50%。目前,我省尚有96家企业未能达到限额标准要求,涉及5家火电生产企业的11台发电机组,32家水泥生产企业,和54家热电企业及5家烧碱企业。

  据专家测算,上述5项标准实施后,如果企业全部达到限额要求,在现有产量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可节约标准煤61万吨,相当于17亿度电。如果以一个三口之家每月300度电计算,相当于近50万户居民全年的用电总量。

  新标准将为企业预留半年的过渡期,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发布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将成为未来行业准入的门槛。所有达不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将被排除在行业门槛之外,而在标准实施后,凡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无法实现的,将被依法关停并转。

  据了解,我省正在研究制订相关的政策措施,如对超限额用能企业采取梯度电价等政策,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淘汰高耗能、低效益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据省能源监测中心主任胡淼龙介绍,作为资源小省,我省企业节能意识较强,整体能耗水平目前已居全国先进水平。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在线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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