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组改革座谈会在京召开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6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以下简称中检集团)重组改革座谈会。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重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支树平出席并讲话,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通报了重组改革方案的情况并作会议总结,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财务司,国家认监委、中检集团有关领导成员以及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分管领导出席座谈会。

  支树平在讲话时首先谈到了提出重组改革的战略思考。他指出,重组改革意义重大,势在必行,是继续深化改革的需要,是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是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优势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决定将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进行重组,组建新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做大、做强、做优CCIC检验品牌和CQC认证品牌。

  支树平指出,这次重组改革,按照“依法改革、深度融合,整合机构、统一体制,合并业务、保留品牌,集中管理、发挥优势,分步实施、保持稳定”的指导原则进行。支树平还谈到这次重组改革的整体思路和重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关键问题,比如人员安置、各地干部的管理等。

  在谈到搞好重组改革的基本要求时,支树平特别强调了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李长江局长在3月14日组建大会上提出“讲团结、促融合,讲发展、促改革,讲质量、促诚信,讲大局、促和谐,讲纪律、促廉政”的五项重点要求,这是集团重组改革的总方针、总要求。针对各直属局的实际情况,支树平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顾全大局,坚决贯彻国家质检总局的重大决策。整合改制是适应形势发展、面对未来竞争的客观要求,是求生存、谋发展的必须选择。各直属局要深刻领会总局党组这次重大决策的深远意义,旗帜鲜明地拥护总局的决策,把思想统一到总局的决定上来。特别是要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的高度,从国家利益出发,从质检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重组改革工作各项决定,坚定、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组改革,做到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推诿、不拖延,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第二,要加强领导,主动抓好各局的自身改革。各直属局要在总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妥善解决重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会后,各直属局要抓紧开好一个会,做好三件事。开好一个会,就是开好改革部署动员会。要召集评审中心、原各地子公司和下属相关经济实体的人员,给大家说清楚、讲明白总局党组重组改革决策的重大意义,清楚改革目标,自觉服从总局决定,积极参与改革之中。做好三件事。第一件事是成立机构,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重组改革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第二件事是制订方案,按照总局党组的有关规定,在总局重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尽快制订上报各直属局所属检验、鉴定、测试、认证机构重组和业务整合的改革方案。第三件事是资产划转,在总局计财司的组织下,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改革所涉及单位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与变更工作。第三,要严肃纪律,确保改革健康顺利地推进。同时要处理好重组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保证队伍不乱、思想不散、工作不断,力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随后,孙大伟通报了重组中检集团实施方案的情况。方案主要包括组建中检集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机构重组和业务调整、人员和资产整合、集团内部管理、重组方法和步骤、重组纪律和要求6个部分。在总结讲话时,孙大伟对会议讨论中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指出,座谈会开得非常成功,也很高效,这次会议是一次动员会,是一次培训会,也是一次部署会。孙大伟要求大家进一步学习和领会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这次重组改革的决策,学习和贯彻李长江局长和支树平副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各项工作扎实的推进和落实,为把中国的检验认证事业做大做强,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作出更大贡献。

  参会代表都一致认为国家质检总局和认监委为中检集团重组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总局党组关于重组改革的决定和这次会议精神,坚决按照李长江局长提出的“五抓五促”和支树平副局长提出的三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稳步做好重组改革工作。同时,大家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少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认监委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