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斯洛文尼亚宣布制定了关于被屠宰的家畜和野兽野禽肉的质量的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经屠宰的家畜和野兽野禽(屠宰后)畜体的处理方法、畜体切割成基本分割肉、经屠宰的家畜和野兽野禽肉按质量种类分类,以及质量种类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