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药管理特点呈现“三多、一大”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越来越多的毒品犯罪分子将猎取毒品的目标转向合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等药品,滥用品种不断变化,特药监管面临
严峻形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及特殊药品监管网络,对特殊药品实现每一针、每一片流向的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随着海洛因、苯丙胺类等毒品来源受到遏制,毒品犯罪出现新动向。比如,作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丁丙诺啡舌下片、安定等品种,具有依赖性潜力的处方药曲马多、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等品种的滥用;非法走私含麻黄素复方制剂用于提取麻黄素制造冰毒的新情况。随着禁毒形势的变化,需要不断调整特殊药品的管理品种和管理政策。
据悉,特药管理的特点可概括为“三多、一大”:国际公约、行政法规多;管理环节多;行政审批项目多。监管责任大。
何谓特药
特药具有典型的两重性,合理使用是医疗必需品,能解除患者病痛,具有不可替代性;使用不当或滥用会危及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责任重大。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简称“麻、精、毒、放”),实行特殊管理。另外,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兴奋剂也实行一定的特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