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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展液氨系统阀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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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日前通报了近期液氨管道系统用阀门连续发生破裂导致气体泄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要求各地质量技监局对液氨系统阀门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企业生产安全。

  据了解,近期发生的多起液氨阀门破裂事故,原因主要是选用的阀门型号和材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2007年5月4日,安徽省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号氨罐进口管的截止阀突然破裂,致使液氨泄漏,造成33人住院治疗。该阀门是由上海宏翔空调设备厂(原朱行阀门厂)生产,经事故初步鉴定为阀门制造选用的材料、压力等级的确定和阀体的壁厚均不符合要求。

  为保证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今年压力管道阀门整治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要求各地应对液氨系统阀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压力管道阀门的制造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方可制造相应的阀门产品。阀门的使用单位在采购时,应选择有制造资格的单位生产的产品,否则,发生事故后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

  在谈到液氨介质管道(包括制冷氨冷媒介质管道)使用的灰铸铁材料液氨阀门的相关标准要求时,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其适用的公称压力应不得大于1.0MPa,使用温度不得低于-10℃。所以,液氨介质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这样的要求来采购和使用液氨介质阀门。液氨介质阀门的制造单位也要按照上述要求,选用合适的材料进行制造。

  该负责人还要求,各级质量技监局要督促和要求阀门的使用单位结合设备的使用工况,对本单位使用的液氨介质阀门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测,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阀门要立即进行更换,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作者:史玉成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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