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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农家店食品安全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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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建设,近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江苏省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标准化农家店评定标准(试行)》。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和经营管理,并逐步把我省标准化农家店认定和评价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标准化农家店是指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中的村级放心店和乡镇放心连锁超市。其中,村级放心店主要标准是: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店铺营业面积20平方米以上,经营食品品种100种以上,配送率40%以上;店堂内进行简洁装修,墙壁和地面便于经常清扫刷洗,店内通风、明亮;食品与其他商品分开陈放,有避免散装食品、副食品受到污染的防护设施;经营需冷藏、冷冻食品的要有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建立商品准入、可追溯、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以及相应台账,向顾客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且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所有商品都明码标价等。

  乡镇放心连锁超市标准除应符合以上有关条件外,还要求店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经营食品品种200种以上,配送率50%以上;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或设备;能够满足村级店进货或业务技术指导的要求;店铺定期对岗位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守则情况进行考核等。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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