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8日,埃及准许按GOVS条件进口加拿大直接屠宰活牛和怀孕小母牛,冷冻牛精液及牛皮,不允许进口冷冻胚胎。
第1条:GOVS批准按以下条件进口加拿大直接屠宰活牛:
1.畜龄不超过24个月,且动物耳签记录了上次检验及疫苗接种的代码号
2.动物来源于出口前连续7年没有记录发生BSE的地区和农场。
3.牛源自未经含MBM及/或任何动物源性浓缩物饲料喂养的母牛。
4.动物具备按OIE指南,控制传染及感染疫病的登记、编号及可追溯制度
5.进口商按照进口当局执行的一项要求,屠宰场(El-Basatin – Girko – El-Aameria)按以下要求准备:
(a) 抽取脊髓与分离依附神经的工具;
(b) 剔除椎骨的切锯;
(c) 剔头骨及颚骨和头骨工具;
(d) 碎骨机;
(e) 装备BSE检测专设实验室;
(f) 切除小肠最小部分。
第2条: 根据以下条件,GOVS批准进口加拿大怀孕小母牛:
1. 进口时,畜龄不超过24个月。
2. 动物来源于无任何传染及感染疫病,特别是繁殖疫病的地区和农场。
3. 动物来自无白血性增生疫病的牧群。
4. 如果白血性增生被记录, 血清测试应在进口前30天进行。
当有白血性增生疫病记录,应在进口前30天进行血清测试。
5. 生产小母牛的母牛应在24个月内接受过两次白血性增生疫病检验,检验间隔期为4个月。如有白血性增生疫病记录,检验结果应是阴性。
6. 动物应来源于出口前连续7年没有BSE记录的地区和农场。
7. 动物之生母畜必须是在动物蛋白饲料禁令决定后出生的,且出生后经过7年才怀孕的。
第3条: GOVS批准按以下条件进口加拿大冷冻精液
1. 采精时,畜龄不超过24个月。
2. 动物来源于出口前连续7年没有BSE记录的地区和农场。
3. 动物未被喂养含MBM和/或动物源性浓缩物的饲料。
4. 动物具备按OIE指南,控制传染及感染疫病的登记、编号及可追溯制度。
5. 动物源自无感染和传染病, 特别是生殖疫病的地区和农场。
6. (采精)种牛与母牛对于感染及传染病,尤其是白血性增生疫病的检验结果为阴性。
7. 应以健康方式采集和储存精液。
第4条: GOVS批准进口加拿大牛兽皮。
第5条: GOVS目前尚未批准进口加拿大冷冻胚胎。
该通报涉及的产品有:直接屠宰的活牛和怀孕小母牛,冷冻牛精液,皮及冷冻胚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