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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等部门发出警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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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旺季也即将到来。在没有立法全面禁止的情况下,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联合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携带、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第一。

  烟花爆竹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近年来,因烟花爆竹质量不合格或燃放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不规范,布局不合理;烟花爆竹原材料漏管失控,非法购销现象相当突出,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的现象屡禁不绝。尽管部分城市和地区为此采取了禁放措施,但是更多的地区,尤其是广大农村依然属于可燃放范围。

  中消协和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联合指出,要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那些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由于缺乏严格的管理,不但质量没有保证,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一般危险性都比较大。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有的烟花爆竹用药量过大,容易在使用中造成伤害,因此,不要燃放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高的烟花爆竹,不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此外,买回的烟花爆竹不宜长期存放,以免发生危险。
作者:王惜纯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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