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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到203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享誉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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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组织研究起草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重点企业、行业协会、重点大学、科研机构等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发展战略》)提出,到2025年,我国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而前不久,工信部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中也已明确了相关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我国将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两份文件相对照,不难发现,到2025年,在高速公路和北上广深等众多大城市的市区道路上实现自动驾驶已经成为了智能汽车相关管理部门一致的发展目标。

  智能汽车是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运用信息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部分或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由单纯交通运输工具逐步向智能移动空间转变的新一代汽车。智能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等。

  《发展战略》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智能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发展智能汽车不仅是解决汽车社会面临的交通安全、道路拥堵、能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发展战略》确定了我国智能汽车三步走发展战略愿景:

  到202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智能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中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市场化应用,重点区域示范运行取得成效。智能道路交通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大城市、高速公路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覆盖率达到90%,北斗高精度时空服务实现全覆盖。

  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全面形成。新车基本实现智能化,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人–车–路–云”实现高度协同,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基本满足智能汽车发展需要。

  到203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享誉全球,率先建成智能汽车强国,全民共享“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社会。

  为支撑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展战略》提出了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六大战略任务:构建自主可控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路网设施体系、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信息安全体系。

  《发展战略》在部署“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这一战略任务时强调,要着力完善技术标准。立足国情,着力构建智能汽车中国标准体系,全面覆盖汽车制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运行监管、应用服务等领域。重点制定车载关键系统、智能道路基础设施、车用基础地图、云控基础平台、安全防护等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人–车–路–云”系统协同的车用无线通信技术标准和设备接口规范。建立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等级划分及评估准则,抓紧制定智能汽车运行安全、自动驾驶能力、封闭场地、半开放场地、公共道路测试标准,开展不同等级智能汽车驾驶人的操作技能和资质要求等研究。制定人机控制转换及事件记录等标准,为智能汽车事故责任判定创造条件。

  为加深各界人士对《发展战略》的理解,消除分歧,统一共识,形成合力,《发展战略》首次在文件的“名词解释”部分,依据标准化原则,对智能汽车等级划分的相关术语进行了详细解读。《发展战略》指出,目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智能汽车等级划分标准,我国已在制定智能汽车等级划分标准。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按照智能化程度将智能汽车划分为5个等级。

  这5个等级分别如下:

  1级为辅助驾驶,即驾驶系统只能进行车道保持或加减速操作,其他驾驶操作仍由人完成,该等级智能汽车一般可在车道内实现自动驾驶。

  2级为部分自动驾驶,即驾驶系统能够进行方向控制和加减速等多项操作,其他驾驶操作仍由人完成,该等级智能汽车一般可实现换道行驶、环岛绕行、拥堵跟车等自动驾驶。

  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即驾驶系统能够完成生产厂商设计工况下的所有操作,驾驶员根据驾驶系统请求还需要提供适当的干预,该等级智能汽车一般可在高速公路实现自动驾驶。

  4级为高度自动驾驶,即驾驶系统能够完成生产厂商设计工况下的所有操作,特定环境下驾驶系统会向驾驶员提出请求,驾驶员可以不予响应,驾驶系统仍能实现安全操作,该等级智能汽车一般可在高速公路、市区道路实现自动驾驶。

  5级为完全自动驾驶,该等级智能汽车可在所有道路环境下实现自动驾驶,完全替代人驾驶。

  根据《发展战略》战略愿景,到2020年我国实现市场化应用、在重点区域示范运行取得成效的中高级别智能汽车即是指3级及以上级别智能汽车,到2025年实现规模化应用的高级别智能汽车是指4级及以上级别智能汽车。

  而与此相对应,工信部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中也分别提出了对应目标:到2020年,初步建立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3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标准。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标准。

  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在高速公路和北上广深等众多大城市的市区道路上实现自动驾驶已经成为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一致的发展目标。

  据悉,为确保《发展战略》战略愿景顺利实现,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集中力量办大事体制优势,未来,我国将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智能汽车发展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发展战略》强调,发展智能汽车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各部门要加大对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确保各项战略任务有效落实。

作者: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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