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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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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3年多的实验探索和实践检验,教育部近日正式颁布了我国教育管理领域第一个关于学校管理的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时代。教育部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逐步形成“标准引领、管理规范、内涵发展、富有特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包括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大管理职责,涉及22项管理任务,共计88条具体管理内容,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标准》提出,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标准》提出,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整体规划并控制各学科课后作业量。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在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方面,《标准》提出,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标准》提出,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新作业方式,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练习,多布置科学探究式作业。可根据学生掌握情况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依据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察。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在营造和谐美丽环境方面,《标准》提出,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落实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有关要求。

  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标准》提出,建立问题协商机制,听取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相关矛盾。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立家长学校,设立学校开放日,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引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

  教育部强调,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本标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强化对标研判,整改提高,树立先进的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按照本标准规范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本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一校一案,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作者: 来源:中国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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