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部分会员单位下发《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以下简称《系统规范》)征求意见稿、《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也就意味着网贷资金存管有了行业标准。
网贷资金银行存管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重要举措,也一直是互金整改的重要一环。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至今已经过去半年,网贷平台上线银行存管呈逐月增加趋势,但整体完成情况并不乐观,而且市场上普遍存在已签约但尚未上线的情况。
来自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24日,有705家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但仅有450家平台正式上线银行存管。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及系统模式不一,尺度不同,目前无可参考的网贷机构准入标准,导致对接银行存管系统遇到困难,如账户体系、密码体系、存量用户迁移、交易并发和同步等。而且,部分银行的存管标准较松,导致已上线的网络借贷机构无法准确判断接入的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一些网贷平台的业务模式界限模糊,存在无法判断是否需要对接资金存管业务等问题。
更让消费者担忧的是,行业内存在部分存管、存而不管、未完全履职等“伪存管”问题。例如,根据《业务规范》5.2.2.2要求,存管账户开户应在银行页面进行。但有些平台存管模式的整个开户、设立交易密码、身份校验环节均在网贷平台自有页面完成,而不是银行自有页面。
再比如,《系统规范》5.1.1要求:存管系统应具备能够完整记录网络借贷客户信息、交易信息及其他关键信息的数据接口。然而,有些存管银行的数据接口布置在第三方,在开立账户等核心环节需要跳转到第三方网站页面,没有履行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的职责。
正因为如此,此次互金协会出台《系统规范》与《业务规范》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了《银行存管指引》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的基本原则,并对资金存管系统的账户、资金、交易、标的管理等功能性要求以及信息安全、可靠性、可用性等非功能性要求进行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系统规范》对存管银行的“管”提出了实质性要求,包括要求存管银行建立网贷平台负面舆情信息监测机制,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当发现网贷平台出现超限额等违法违规及交易数据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银行的存管系统要预留与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各类系统对接的数据接口,并开放满足监管要求的数据字段,符合非现场监管标准等,这将保证监管机构及时得到平台最真实的数据,体现了监管的穿透性。《业务规范》则强调了信息披露义务,要求通过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公开披露相关存管信息,定期向委托人和合同约定的对象提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报告,披露委托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保管及使用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属于行业协会的协会标准,它对资金存管的主要业务环节和系统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会员单位有一定约束力。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伪存管”现象会得到整治。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两份征求意见稿是对监管的细化与补充,使监管要求更具操作性,未来将发挥网贷专委会专家力量,按照标准对各家存管系统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