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上海市组织召开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立法启动会。
《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是在《标准化法》修订以及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实施标准化战略大背景下提出的,体现了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的需求、标准化改革的需求、地方标准管理的需求以及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的需求。在立法内容上既做到了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又突出了上海标准化工作的亮点、特点和创新点。如:参照国家标准技术审评制度设计,在上海市新增地方标准管理中明确审评的有关要求,明确界定地方标准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有关职责,又比如,参照国家标准公开实施方案,在《管理办法》中单列一章,具体规定了地方标准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以及程序要求。
下一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按照立法计划进度安排,会同上海市相关部门,抓紧立法调研、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年内出台《管理办法》,更好服务标准化改革创新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