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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出台五项污染物排放新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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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30日发布五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并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标准后,废气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51%、72%、58%。

  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五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包括《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15097-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4622-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8176-2016)、《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19755-2016)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

  记者注意到,环保部首次针对船舶发动机出台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表示,我国是一个内河航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港口城市、江河沿岸城市。鉴于我国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填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

  邹首民称,我国摩托车行业产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底,摩托车保有量达9514万辆。据测算,2015年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机动车排放量的比例为一氧化碳占12.7%,碳氢化合物占13.5%,氮氧化物占1.6%。新标准主要扩大了适用范围,新增柴油三轮摩托车的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限值进一步加严等。邹首民介绍,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满足新标准要求。

  邹首民表示,近些年来国家积极鼓励发展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传统汽车的测量方法无法准确评判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因此出台《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修订版,该测量方法标准的实施,不会带来额外的车辆技术升级成本。

  近年来我国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已经成为烧碱和聚氯乙烯最大生产国。该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此次出台的新标准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调整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收紧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

作者:吴婷婷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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