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 告
2015年第2号
关于批准发布GB 26569-2011《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26569-2011《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国家标准委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GB 26569-2011《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第1号修改单
表1内容修改为:
表1 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技术指标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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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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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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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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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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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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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含量(体积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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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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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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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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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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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发热量Qgr/(MJ/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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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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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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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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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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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硫含量S/(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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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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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氢含量(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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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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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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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层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煤层气的水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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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当甲烷含量指标与高位发热量指标发生矛盾时,以甲烷含量指标为分类依据。
注2:本标准中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 kPa,20℃。
注3:供给居民使用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应添加臭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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