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贸委昨天证实,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同意,广东省经贸委已经会同广东省环保局联合致函商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广东符合国Ⅲ标准车用成品油。
若顺利,国Ⅲ标准车用成品油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供应将增大,并逐步向全省范围供应。据悉,目前,深圳、广州已经使用上了部分标号的国Ⅲ标准成品油。
广东省经贸委介绍,广东省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编制的《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已于2004年由省人大通过形成决议并全面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区域性环保规划立法。其中《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提出:“实行新车准入制度,2006年执行欧Ⅲ标准(相当于国Ⅲ标准)。”同时,香港政府多年来一直通过多种渠道,推动粤港两地机动车排放标准同步实施,香港已于2006年1月1日实施欧Ⅳ标准。广东省正在努力缩短与香港两地机动车排放标准差距,力争按期达到粤港政府发布的《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的联合声明》提出的污染物减排目标。
广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省已于2006年8月向国务院申请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实施国Ⅲ标准。
据国家有关部委介绍,如果珠江三角洲地区能够确保在2007年7月1日开始供应符合国Ⅲ标准成品油,预计国务院将很快批复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国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