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支树平局长强调今年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特别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可以说,支局长的讲话,不仅点出了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即以消费品和电梯为代表的,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还明确了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目标,那就是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理清强化风险防控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之间的关系。首先,这两者的工作思路并不矛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所对应的是“弱化”事前监管,也就是下放和减少行政审批,绝不是要“弱化”风险防控,坐视风险演变成实实在在的危险和问题。其次,这两者在实际操作中关联密切。风险防控分为监测、预警、处置等几个方面,很多工作本身就属于事中、事后监管。与此同时,风险防控可以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情报”,而事中、事后监管也可以帮助风险防控“锁定目标”,联手实现精准打击。
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工作目标。风险防控,“防”是着眼点,“控”是切入点,“早”是关键点。早一点发现和处置风险,不仅为避免和挽回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赢得了时间,也为质检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赢得了主动权。只有进一步强化“早”一点的工作目标,才能让我们的风险信息采集更“前”一点、风险监测更“快”一点,风险评估更“准”一点,风险处置更“实”一点。
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实现“点面结合”。消费品和电梯是总局提出的今年风险防控的两大重点,量大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它们共同的特点。做好这两个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既是回应人民群众质量关切的需要,更是风险防控工作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的需要。下一步,要用好用活标准、认证、许可等手段,结合消费品质量提升和电梯安全监管改革,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力争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工作体系,为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大堤添砖加瓦。
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理念,发挥好社会各界的作用。风险防控的一切工作都要从发现问题入手,无论是风险信息采集,还是风险预警、处置,光靠质检系统还远远不够,必须要发动其他监管部门、企业、中介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其中。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内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产品伤害监测系统,为社会各界搭建共享共用风险信息的平台。只有做到“多一双眼睛发现问题,多一双手臂处置风险”,风险防控工作才能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