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国家卫计委颁布了37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以下简称新国标)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此次发布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将于今年5月24日起实施。此前,有关水的标准名目繁多,而新的标准实现了大统一,适用范围包括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种的标准都实现了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包括两条: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