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对头,事半功倍;方法不对,事倍功半。现在质监系统正在进行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取得圆满的结果,必须讲究方法。
坚持于己有利原则,积极建言献策。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力争把质监部门的职能特点、工作特性、制度体系等情况讲清楚,切实把体制调整的机构设置、人员安置、经费投入等意向说明白,向省里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要通过我们的主动作为、建言献策,让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加了解质监、重视质监、支持质监,充分考虑、吸收和采纳我们的意见,按照质监工作的特点规律来调整质监管理体制,尽一切可能把有利因素放大用好,把不利因素缩小减少,确保质监工作在体制调整中不被削弱、不断加强。
把准调整目标方向,注重统筹协调。要坚持将体制调整与发展大局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来抓改革,使质监工作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旗帜鲜明抓质量,始终坚持走质量强国之路,确保体制调整的正确方向;与质检总局工作要求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和支树平局长在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示要求,尽快建立新形势下的质监工作新秩序;与质检系统其他改革结合起来,加强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和质检其他改革的有机衔接,实现质监管理体制调整与事业单位分类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等改革的良性互动,通过改革来整合资源、增强实力、提升水平。
突出质监工作特点,坚持分类实施。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质监部门监管与服务能力、技术机构规划布局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决不能搞一刀切和齐步走,不能简单地进行机构下放和机构整合,不能各地都去搞“三合一”。特别要正确认识到质监部门不同于、也不限于一般的市场监管,它不仅是质量监管部门,更是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支撑。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质监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体制调整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扎实稳妥推进。
质监体制调整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花时间认真调研、科学施策。质监管理体制暂未调整或调整尚未到位的单位,一定要认清改革形势,把握改革方向,吃透改革政策,以科学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调整工作,让质监事业通过体制调整完成一次华丽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