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湖北质监局加大行政处罚案件监督力度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连续9年开展案卷评查  注销233张执法证

   “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评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一是立案审批的时限未遵守总局137号令15日的审查期限规定;二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未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制作现场笔录,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三是办案时限超期未按规定履行延期报批手续……”这是湖北省质监局对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据悉,该局已连续9年向全省发出类似通报。

  行政执法是各级质监部门的主要风险源,也是法制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湖北省质监局始终将其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就是该局创造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据该局副局长刘嗣元介绍,早在2004年,他们就制定了《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两个标准,2005年开始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展开评查,基本做法是在各市州质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自查的基础上,省质监局从各市州质监局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每次案卷评查活动,评查人员均对抽取评查的案卷逐一写出《案卷评查意见通知书》。其中,对存在诸如证据表现形式不规范、证据链不够完整问题的案卷,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建议案件承办单位改进;而对适用法律不当、行政处罚不合理甚至错误的案卷,发出《执法监督决定书》,责成案件承办单位改正或者纠正。2013年11月,该局邀请省质监系统法制人才库中的9名专家,对抽取的82宗行政执法案卷,根据两个标准的规定,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分别对照《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案卷评查评分表》、《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表》的内容,对案卷进行评查、打分。经主评、复核、审核后,对行政执法案卷逐一写出评查意见,形成《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随案卷发送到案件主办单位,并将办案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文书制作等4个方面存在的16个问题向全省进行了通报。同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相关专家与法制人才对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现场点评,使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增强了监督的有效性。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管,是法制监督的重要一环。2008年,该局在全国率先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目前,全省质监系统3000多名执法人员的信息,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和实时查询。另外,该局坚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度审核。去年,经对各单位报送的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年度审核报告等有关资料进行核准,对因调动、辞退、辞职或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233人持有的《中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全部予以注销。

  据了解,为了给法制监督提供政策和理论支撑,湖北省质监局还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一批研究成果已应用于法制监督的实践之中。如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执法过程中最不好把握、最容易出问题的一个环节,为规范监督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该局2010年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湖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指导规则》及其《指导标准》,对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怎么罚、罚多少,一目了然。在此基础上,该局又开展了“质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及对策研究”,此项研究成果被列为全国质监系统2011年度“十大有益尝试”工作之一。

  据悉,法制监督的加强,大大增强了湖北质监系统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全省系统执法办案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而提高了执法办案的整体水平。自2011年以来,该省质监系统关于行政处罚的诉讼案件败诉率保持在0.02%以下,行政复议案件的维持率保持在96.3%以上。

作者:张旭 卿泽军 张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1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