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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分局六项措施实现公务用车无缝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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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蒙古赤峰市质监局红山区分局在总结以往的经验与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公车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同时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努力实现公务用车无缝隙管理。

  一是分局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全部车辆,管理机关车辆驾驶员及其安全教育;分局办公室设车辆专管员,负责车辆维修、年度审验、车辆相关牌照、证件办理,车辆的购置及其报废手续。

  二是实行车辆专人驾驶,责任明确到人。分局与驾驶人员签订《公务用车使用责任书》,分别从依法依规驾驶、禁止公车私用和禁止超范围活动等方面规范驾驶员行为,一人一车,不得混驾,明确车辆责任到个人。

  三是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程序。公务用车使用前,需认真填写《报备单》,明确用车事由、外出目的地和使用时限,经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动车,超出时限不能返回者需向分管领导电话报备,车辆使用过程中,严禁用车办理与工作无关事项,使用完毕后,车辆交由分局办公室车辆专管员统一管理。

  四是统一车辆存放,严禁非公务用车。节假日、双休日及工作日夜间无公务用车时段,所有公车用车由车辆专管员统一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出车,如因紧急公务需要用车,需经车辆分管领导批准。

  五是严控现金加油,实行预存配给制。由车辆分管领导根据每车每星期执行公务所用油量在定点加油站预存油款,按计划分配给各个车辆。因公务需要计划内加油不足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量配给。因特殊情况车辆外出需现金加油的,返回后经分管领导核实后报销,并计入当周用油量。同时,每月统计行驶里程和油耗,进行核查。

  六是实行车辆定点维修。择优选择一家修理厂做为指定维修点,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须提出具体维修意见,明确维修保养预算,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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