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通信网的防雷安全管理,保证通信网络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信息产业部今天发布实行通信防雷产品标准符合性认定通知。
通知指出,已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防雷产品及相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在信息产业部网站上公布的认定信息,并通报违反规定的情况。(一)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文件的;(二)违反自我声明承诺事项的;(三)产品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四)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强制认证未通过的;(五)产品出现重大用户投诉或质量事故的;(六)违反认定管理的其他行为的。
凡被撤销认定信息的,自被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其重新认定。信息产业部对通过标准符合性认定的通信防雷产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