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公安部、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家用火灾报警产品、可燃气体报警产品、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等59种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
公告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这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可在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据国家认监委介绍,CCC认证是政府为保护国家安全、人身健康安全、环境等目的,依法实施的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合格评定制度,认证范围覆盖了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电工、电子、电信、农机、机动车、建材、安防消防、医疗器械、轻工、化工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行业。目前,实施CCC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累计已达15类93种,涵盖了所有具备认证实施条件的消防产品。